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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必知法律常识| 教你如何打官司,查询案件进度等
2016-07-07 15:03:01

看不懂判决书,该怎么办?没有钱打官司怎么办?能查阅法院的判决书吗?其他人在法院里打官司,我也能到法院来听听吗?能拍照、摄像吗?到最高人民法院法院申诉立案大厅后要做什么?在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立案大厅领取登记表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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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看不懂判决书,该怎么办?

  您可以对判决的事实认定、证据采信、裁判理由、法律适用、判决主文的含义等向审理案件的法官提出疑问,并要求说明。

  您也可以到法院立案大厅的判后答疑窗口要求接待法官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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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有钱打官司怎么办?

  到法院打官司要交诉讼费,但如果确实经济有困难,可以向法院申请暂缓交纳诉讼费、部分免除诉讼费或者全部免除诉讼费。

  法院提供的这类帮助称为司法救助。当然,申请司法救助,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并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申请全部免交诉讼费的条件是: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低保人员、农村五保户、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等。

  法条提示:《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44、45、46、47、48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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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能查阅法院的判决书吗?

  (1)您可以在办理相关手续后到法院查阅已生效的裁判文书。

  (2)您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并凭身份证到法院查阅已生效的裁判文书。

  (3)您不能查阅涉及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当事人隐私等的裁判文书。

  (4)您在查阅时可以进行摘抄,需要纸质文本的可由工作人员帮助打印或复印。工作人员会向您收取工本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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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开庭时我可以到法院旁听、拍照、摄像吗?

  可以旁听。法院的案件一般公开审理,公开宣判。您必须是年满18周岁的公民,并凭身份证到法院旁听公开审理的案件。但法律规定的不公开审理案件不能旁听。如涉及国家秘密、个人隐私的案件,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等。

  法条提示:《民事诉讼法》第134条,《刑事诉讼法》第152、163条,《行政诉讼法》第45条。

  您不能在庭审时使用照相、录音、摄像等器材。

  旁听庭审时,您还需注意以下事项:

  (1)法庭内要保持安静,不能大声说话,不能吸烟;

  (2)开庭过程中不能随意走动,不能进入审判区;

  (3)手机要调至静音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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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立案大厅后要做什么?

  当事人经安检进入申诉立案大厅后先到发表窗口领取登记表,按要求填写登记表后到登记窗口进行案件信息登录,并按窗口工作人员的指引到指定侯谈区等待接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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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立案大厅领取登记表时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来访人是当事人本人的须出示:齐全的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居民二代身份证或军官证、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等身份证明。当事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还须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当事人是外国人或无国籍人的须出示护照。

  来访人是代理人的,分以下几类情况:

  代理人是律师的须出示:齐全的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等证件,被代理人身份证明(被代理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所函。律师执业证在办理年检或律师转所期间的,须出示司法行政机关开具的证明文件。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参照律师代理的要求。

  代理人是当事人的近亲属的须出示:齐全的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等证件,被代理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民事、行政案件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刑事案件近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代理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属工作人员的须出示:齐全的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等证件,被代理人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

  代理人是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的须出示:齐全的人民法院生效裁判文书,本人居民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户口簿、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等证件,被代理人身份证明(被代理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出示组织机构代码证),授权委托书,相关部门的推荐证明,代理案件不收取任何费用的证明。

  特别提示:代理人是专利代理人的,必须是中华全国专利代理人协会推荐的专利代理人名单中所列人员才能进行专利诉讼代理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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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下一次什么时候可以再来?

  来访的记录在三个月内都是有效的。你下次可以到案件一审法院或住所地基层法院申请视频接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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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登记就立案吗?

  登记是为了录入案件信息,便于来访群众到侯谈区等待接谈,与立案或交办、转办案件没有任何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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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未经高级人民法院裁判,可以到最高人民法院申诉吗?

  未经高级人民法院裁判的案件应到有管辖权的地方人民法院申请再审或申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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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已经审结了我的案件,我仍不服怎么办?

  按照有关规定,案件经最高人民法院审结或高级人民法院终结后不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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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是否设立了巡回督导合议庭?

  是的,最高人民法院立案庭第四、第五合议庭负责巡回督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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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巡回督导的内容是什么?

  巡回督导合议庭主要负责督导涉诉信访终结移交、重大信访事项督办、窗口工作作风检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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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事人可以就案件向巡回督导合议庭提出申诉吗?

  当事人应依法向我院负责接待来访群众部门提出申诉,有关信访问题可以通过信件向巡回督导合议庭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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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向最高法院来信?

  当事人可通过平信、挂号信、快递等方式将申诉材料邮寄至我院。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东交民巷27号,最高人法院 立案庭,邮编10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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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什么材料可以通过信件寄给人民法院?

  上诉状、民事申请再审书、行政申诉书、国家赔偿申诉书、刑事申诉书、执行申诉书、送达回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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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高人民法院申诉立案大厅在什么地方?

  北京市朝阳区小红门乡红寺村4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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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查询案件信息,找谁呢?

  你可以通过12368自助查询,也可以通过审判流程公开网站查询,可以通过审判流程信息公开告知书上提供的密码或短信发送的密码进行查询,查询内容包括案件进展、合议庭组成人员、审理期限、开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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