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6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主板发行审核委员会召开2013年第151次发行审核委员会工作会议,会上审核通过了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的配股申请。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TBEA Co., Ltd.)简称特变电工(A股票代码:600089),总部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天山北坡经济带核心发展区域,经过24年的创新发展,现已成为我国输变电行业的龙头企业,我国最大的电子铝箔新材料基地、大型太阳能光伏系统集成商。综合实力位居世界机械500强第429位、中国企业500强第366位、中国机械100强第11位、新疆装备制造业第1位,品牌价值275亿元,名列中国装备制造业第14位。
特变电工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配售发行57,982.3165万股,募集资金拟全部用于偿还银行贷款、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补充流动资金。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郑碧筠、徐建军、廖俊律师组成专业律师团队,担任发行人律师,为本次配股提供了高效的全程法律服务,得到公司的高度认可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