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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办法颁布将为退市公司并购重组提供路径
2014-05-11 12:54:10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9日表示,《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两个办法的颁布将为退市公司的并购重组提供相应的制度供给和操作路径。

退市公司作为非上市公众公司,通常连年亏损、业绩较差、中小投资者较多,对退市公司的并购重组,除了要遵守上述两个办法外,退市公司还需提供安全、便捷的网络或者其他方式,为中小股东参与股东大会提供便利,强化退市公司重组过程中的信息披露要求,突出相应的风险提示。

退市公司符合重新上市条件的,可向交易所提出申请。全国股转系统将在两个办法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规则,证券交易所也将进一步修订完善退市公司重新上市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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