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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盾集团及旗下五公司将破产清算
2014-07-06 19:40:45

去年11月,湘潭民营企业家王检忠在当地政府大楼跳楼身亡后,其生前名下公司去向备受关注。湘潭市中级法院近日发布公告称,已于1月21日裁定受理湖南恒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旗下五家公司申请破产清算一案,并定于5月6日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

恒盾集团旗下的这五家公司为:湖南恒旺日用制品有限公司、湘潭恒盾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湘潭恒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湖南恒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城步恒润竹木制品有限公司。

现状 润泉山庄仍在营业

2月14日中午,记者在恒盾集团办公大楼门口,看到法院封贴,门上还贴有一则于去年11月22日该集团向员工发布的通知,称鉴于王检忠去世,公司生产经营出现困难,经公司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恒旺日用制品有限公司、湘潭恒源食品饮料有限公司、城步恒润竹木制品有限公司全面停止生产,科技实业有限公司全面停止营业,员工息工。并通知员工到各自公司办理工资结算等手续。

但是,属于湖南恒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润泉山庄至今仍在营业。随后,潇湘晨报记者致电该山庄,服务员称,她知道破产清算一事,跳楼事件发生后,该山庄一直在营业,并且春节至元宵节,还有特价促销活动。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山庄已被管理人接管经营中。

恒盾集团及其子公司为何选择破产清算?恒盾集团破产清算前的一高层表示,其曾建议王检忠家属继续经营,但是没有得到支持。当天,记者联系上王检忠大女婿方先生,其也是该集团负责人。其透露,目前集团公司一些管理岗位的员工及润泉山庄的员工的工资尚有拖欠。至于为何选择破产清算,其表示,没有办法,不得不这样选择。

法院 受理公司破产清算

湘潭市中级法院近日发布公告称,已于1月21日裁定受理湖南恒盾集团有限公司等申请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14年1月21日指定湖南湘剑律师事务所和湖南众擎律师事务所为恒盾集团及其子公司的管理人。

恒盾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债权人应在2014年4月25日前,向管理人申报债权。未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提交债权人会议讨论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要承担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

公告还要求,恒盾集团及其子公司的债务人或者财产持有人应当向管理人清偿债务或交付财产。湘潭市中院定于2014年5月6日9时在该院一楼审判庭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依法申报债权的债权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

律师 职工权益优先保护

将破产清算,恒盾集团一子公司尚在运营,债权债务又如何定性处置?湖南万和联合律师事务所李健律师表示,破产清算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完成。根据《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

至于仍在经营依法产生的债权债务关系,李健律师表示,法律地位跟其他子公司及集团此前产生的债权债务一样,属于同序列。管理人允许申请破产的公司继续经营,一般是考虑到其能产生一定收益,可最大化偿还债权人债务。

李健律师最后还说,经过法定程序清算,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首先是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其次才是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以及普通破产债权。

[回顾]

企业家在政府大楼坠亡负债5.48亿,其中民间借贷超2.3亿

2013年11月12日下午,时年60岁的湖南恒盾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检忠被人发现躺在当地市政府办公楼B栋东侧绿化带内。公安部门经过现场勘验和调查走访,并对死者体表检验,认定王检忠是从当地政府办公楼15楼男卫生间跳楼身亡,非刑事案件。

资料显示,成立于1998年的湘潭市恒盾集团,是一家致力于楠竹综合开发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下辖日用品、竹制产品等公司,是国家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

随着调查的深入,恒盾集团民间借贷过多、陷入资金周转困境等问题逐步浮出水面。一位目睹王检忠遗书的知情者透露,王在遗书及短信中多次提到了公司资金链断裂、经营困难等问题,称自己“度日如年”,有可能“会出大新闻”。

湖南恒盾集团开户银行提供的2013年10月资产负债表显示,该公司总资产4.32亿元。另外经查,截至2013年11月16日,恒盾集团负债5.48亿元,主要由银行贷款、小额贷款公司和民间借贷等组成,其中民间借贷超过2.3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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