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5点,多数人还沉浸在梦乡,陈昶屹已走出家门坐上了9号线首班地铁。他的一天开始了。
正值冬至,夜色尚未褪去,安静的地铁里宽敞明亮。陈昶屹从包里拿出了赖茨曼的《司法心理学》,读了起来。50分钟后,他从南四环来到了海淀法院中关村法庭。
灯亮了。办公室里传来了噼里啪啦的键盘声。
办理2300多件疑难复杂案件,发表17篇学术论文,撰写1200余篇普法文章,完成3部150余万字法学著作,获各类奖项45项。
这是陈昶屹,80后博士法官的十年成绩单。有理想和接地气,懂理论和重实践,精办案和潜钻研,看似对立的元素在这个阳光大男孩身上自然、完美地调和在一起。
“十年,磨了一把什么样的剑?”记者问。
“不,我磨了一把戟。可冲锋也可迂回。”
“法官要做学者中的实践派,实践中的学术派,做知行合一的‘两面派’”——陈昶屹
“我原名叫陈涛,昶屹是我的笔名。”
架着无框眼镜,衣着发型一丝不苟,外表的沉稳与智慧似乎超越了他的年龄。
陈昶屹说这个名字是受了韩愈的启发。“愈”意为进,与字“退之”相互补。而“涛”和“昶屹”也是互补的。上中学时,他把名字改成了“昶屹”。
“这是一种衡平。”他说,是父辈赋予他的人生哲学。
管理学学士、经济法硕士、民商法博士、信息网络法方向博士后,历数自己的教育背景,陈昶屹用手在空中画了一个圈:“就像堆沙子,基座大才能堆得高。”他认为法官应该是通晓多种知识的杂家,理论知识的丰富度决定了你事业的高度。
“学历都‘玩通关了’,你怎么还待在这呀。”对于同事们的不解,陈昶屹多半是这样回应的:学历是工具,照本宣科办案只做对了一半,另一半必须从实践中学,做知、行的衡平者。
这些年,他成功办理了“赵本山漫画肖像权”案、“天上人间小姐事件”案、“潘百大战”案、“走廊医生”案、“奶茶妹妹”案等一批具有前沿性和重大社会影响力的案件。
“繁则出质量、简则出效率”,是陈昶屹始终坚持的衡平原则。处理重大敏感和新类型案件时,他敢于突破。在审理“假日教授” 案中,他确立了“注意把握公众人物监督、表达自由与侵权之间的界限”等规则。在审理“搜狐门事件”案中,他确立了“被侵权人有权通过诉讼方式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提供侵权人的相关个人信息,但必须由法院进行审查确认”的规则。这两个案子都被最高人民法院作为典型案例公布。
“当工作中遇到问题的时候,大多数人会按老套路办事。”民一庭法官唐铸比陈昶屹晚一年进法院,他对这位“前辈”的印象是,不放弃任何一个利用实践进行思考创新的机会。
2012年8月,北大教授邹某在其微博中用极为激烈的言辞称该校院长、教授作风不轨、师德沦丧。一个月后,北大以名誉权受侵害为由将邹某诉至法院。
那段时间,几乎每天,复兴路法庭庭长马克力都会收到一份厚厚的“负面舆情”。有一次他实在坐不住了,把陈昶屹叫来,问能不能扛得住?陈昶屹气定神闲地说:“法官要尊重民意,但不能被民意主导!”
“法律是衡平利益的。在利益面前,有些人会做出你意想不到的事。所以,法官要把最坏的事情都想到。”为防止负面炒作,除夕那天,陈昶屹也坚守在岗位上。
邹某对法院的送达程序一直不予配合,并在实名微博中宣称:“没有看到起诉书,没有收到传票,更没有看到公示。”
陈昶屹想出了一套应对办法:通过海淀法院官方微博将案件的送达、证据交换、开庭、宣判等每一个环节都进行全程直播。
“这是北京市首例通过官方微博直播庭审及宣判的民事案件,涉及独立审判和社会舆论间的平衡,压力很大。”陈昶屹反复熟悉流程和预案,开庭时尽量让语速慢半拍,以此缓解压力。
2014年8月20日,一审法院判决邹某的行为构成侵犯名誉权。宣判后,陈昶屹既紧张又兴奋。当看到多数网友在官微上留言:“一份有理有据的判决书。”他松了口气,“成功了”。
该判决被评为2014年度全国十大民事案件之一。
“法官停止了思考就意味着职业生命的枯萎。”之后,陈昶屹总结说,这个案子给他的启示就是不断地思考和实践,永远在路上,永不停息。
“当今时代需要我们这些经过完整、系统法学教育的法律人走向基层,中国法治的未来在基层司法”——陈昶屹
一周前,陈昶屹刚刚过完35岁生日。
“爱争辩、好抬杠,总是用特有的大嗓门加上重庆版普通话与人辩论法律问题,甚至与二审法院在电话里据理直争。”这是中关村法庭庭长李颖的评价,“不过,法官毕竟是法律的执行者,没有点理想主义色彩,是很难坚持下来的。”
从一而终是需要一点理想主义的。
20世纪90年代,嘉陵江畔的重庆璧山县山连着山,道路依山而建,弯弯曲曲。因为家境贫寒,年幼时,陈昶屹就跟着母亲步行十几里路,走街串巷卖东西。一次,一位朋友向他母亲借走3000块钱,由于没留字据,钱打了水漂。有一天,他看见母亲把自己关在屋里偷偷地抹眼泪。
因为天冷,当天晚饭他加了不少辣椒。
幼年的经历是苦难也是财富。对弱者的同情,对公平正义的向往,渐渐融入他的血脉,也建构着他的理想:做一个维护正义、衡平利益的人。
陈昶屹讲了5年前的一个案子。作为原告的8名农民工要求被告餐厅支付离职补偿金和工资,却拿不出证明劳动关系存在的任何证据。
依照法律规定判决似乎并不难,但陈昶屹心有不甘,努力寻找突破口。庭审中,有工友提到,大厦物业曾给他们办理过出入证,但被餐厅收回了。
“手机带了吧?可否看一下?”餐厅经理刚递过手机,陈昶屹就宣布了一个让人惊讶不已的决定:“现在休庭,去大厦物业查案!” 餐厅经理面露难色,嘴张了张,又把话咽了回去。
为防止消息泄露导致证据灭失,陈昶屹让原、被告都把手机关机,并暂时交由书记员保管。
到了大厦,陈昶屹先让农民工直奔餐厅,他跟在后面观察,发现餐厅员工都像老同事一样跟农民工打着招呼。在大厦物业,经过两个多小时的核查,陈昶屹找到了每一名原告的姓名和餐厅出具的证明手续。
一周后,8名农民工送来了一封感谢信。
这件事让陈昶屹感到,法官要对当事人有真感情,否则,人家不信任你,法官也就成了“办案机器”。
在一起农村相邻权纠纷的现场勘验中,他翻墙头、爬屋顶。同事对当事人说:“大娘,这个法官可是博士后。”大娘不解,好奇地问:“啥是博士猴?”
在一起家庭财产纠纷中,他先后六次上门帮当事人分析利弊,促使姐弟六人达成调解意见。
在化解医疗纠纷中,判决之外他都力求为双方实质性解决纠纷,用真诚促使医患双方走向和谐。
一位工作了三十年的老法官慨叹:“陈昶屹改变了我对80后的看法。”
2008年,陈昶屹被任命为法官,正赶上全国法院案件大幅增长的阶段。第二年,他就以结案440件的成绩拿下全院结案状元。近些年年均结案370件,其中,大量是医疗纠纷、网络侵权、劳动争议等疑难复杂案件。
在基层办案久了难免会感到枯燥和焦虑。特别是在司法改革大潮之下,法官的角色和定位面临着考验和变革。身边人有的当律师,有的做生意,也有单位向他抛出橄榄枝,但这位博士法官安之若素,依然每天快乐地处理着家长里短,探寻着案件背后的社会问题。
海淀法院民一庭、复兴路法庭、中关村法庭,十年,陈昶屹一路走来,初心未改。
“法官不应满足于做法律的执行者,更重要的是把法律交到老百姓手中,让他们成为法律的主人”——陈昶屹
有人说,你就是你的时间。时间花在哪里就说明你是哪种人。
陈昶屹的时间是在奋笔疾书中度过的。在他看来,基层并非仅仅是家长里短、鸡毛蒜皮,更是一个磨炼意志的熔炉,一座蕴藏着大量一手审判实践信息的富矿。
他很享受将所思所想灌注笔头的过程。从学术研讨、专栏撰稿到媒体访谈,从报纸、网站、电台、电视台到微博、微信,他不放弃任何一个可以分享审判心得、向大众普法的机会。
2010年7月的一个下午,75岁的张大爷顶着烈日从辽宁赶到海淀法院,拿着报纸指名要见陈昶屹。
“你就是陈昶屹?我可得好好谢谢你!”
张大爷说,他身患糖尿病,被某医疗机构骗取了大量钱财,不但没有治好病,反而更重了。看了陈昶屹在报纸上发表的侵权责任法解读文章,张大爷按图索骥,进行了维权。
张大爷的这番话让陈昶屹既惊讶又感动:法官不应满足于做法律的执行者,更重要的是把法律交到老百姓手中。他选择自己擅长的民法领域作为主攻方向,结合热点事件,将百姓最需要的法律知识以最通俗、最明白的方式讲出来。他撰写的有关房地产、医疗、劳动争议、合同、侵权等文章多次在全国法院及北京市法院系统学术评比中获奖。
除了法官外,陈昶屹还有许多社会身份: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研究生导师、中国社科院法学博士后流动站博士后研究员、北京市物权法学会理事、北京市民商法学会会员、国家法官学院北京分院兼职教师,北京工业大学实验学院客座教授、北京育英学校法制副校长,以及发表了近千篇微博、拥有1万多名粉丝的个人职务微博博主。
凡是听过陈昶屹授课的人,都会被他渊博的学识和开阔的视野所吸引。“陈老师的课兼具学理上的深度和实务上的广度。比如讲到物权变动规则,陈老师会讲英美不动产规则,德国物权无因性原则以及我国在立法过程中的制度选择等。”北大学生小张这样评价陈昶屹的授课。
在法院内部,陈昶屹也有许多个性化的标签:“陈有理”“养生哥”“陈大侠”“小资男”……一位资深的老庭长概括他为“五台”法官:撑得起法台,上得了讲台,坐得住书台,上得了电台,下得了灶台。
“衡平是法律的命门,平衡是生活的法门,懂得衡平之术的人才会有平衡的人生。”工作之余,陈昶屹喜欢给家人琢磨吃的。京味菜、川菜,比萨、意大利面等都是他的拿手菜。“幸福而衡平的人生应该是身心健康,家庭和谐,事业有成,对吧?”陈昶屹笑着问。
不过,他最享受的还是回家陪孩子。把两岁半的儿子搂在怀里,给他讲各种好听的故事。讲着讲着,他自己也成了“有故事的人”。(记者 李 阳)
来源:人民法院报